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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专委会

西藏自治区房地产业协会物业管理专业委员会是西藏自治区房地产业协会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接受西藏自治区房地产业协会的领导和监督。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组织本会会员,坚持为政府决策服务,为会员企业服务,为行业发展服务;积极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加强行业管理,传达、贯彻执行国家的法规与方针政策,及时反映广大会员企业的愿望和要求,在政府与企业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积极协助区建设厅、区房协引导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开展行业调查研究,解决行业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建言献策。

本专委会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开展行业调研和行业统计工作,为政府有关部门制定行业改革方案、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代表和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企业的合理要求和建议。

(四)协助区建设厅、区房协组织制定并监督本行业的行规行约,建立行业自律机制。
   (五)规范行业自我管理行为,树立行业的良好形象。

(六)进行行业内部协调,维护行业内部公平竞争。

(七)为会员单位的企业管理和发展提供信息与咨询服务。

(八)协助区建设厅、区房协组织开展对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评定与行业管理以及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培训工作等。 

专委会的会议

除相关业务工作会外,专委会每年应召开年会一次。年会的主要内容:

(一)总结上年度工作,根据区建设厅的总体工作要求和区房协的工作目标讨论制定下年度工作计划。

(二)讨论与专委会有关的事项或专题报告。

(三)业务交流和业务培训。

(四)审查上年度财务报告。

(五)专委会其他需要研究的工作。